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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勞動部今(29)日廢止內政部民國75年的爭議函釋「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」,自8月1日起生效,內政部時期「7天例假可挪移」的情況將不再發生,勞工每工作7天至少休假一天,換句話說,全台適用勞基法的850萬名勞工,8月起不得連續上班7天。根據目前勞基法,勞工每7天至少一天例假,但內政部「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」則是放寬雇主在必要時可徵得公會或勞工同意後,在周期內酌情更動,因此造成勞工出現連上12天班的情況,這個爭議函釋將自8月生效廢止。勞動部指出,公告廢除內政部「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釋」,主因行政院今日審查周休二日草案時,有人提到這件函釋,因外界有相當多的疑慮,經過檢討勞動部認為可配合勞基法36條修訂一併調整。勞動部公告廢止爭議函釋後,未來休假挪移造成連上12天班的情況將屬違法,保障勞工每7天中至少一天休息作為例假,不能再挪移,也就是說從8月起勞不得連續工作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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